机构设置
点击:13815次时间:2023-01-01 16:01
中共洛阳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为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,内设综合科、党史征编科、党史研究科、市志工作科、县(市、志)科、年鉴工作科和机关党支部。
中共洛阳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党史、地方史志工作的政策、法规、制定全市党史、地方史志工作规划,指导全市党史、地方史志工作。
(二)负责中共洛阳党史、地方文献资料的征集、整理和编纂。编纂出版中共洛阳党史正本、党史专题、执政实录、专门史、口述史、大事记、人物传记等书刊及市本级综合志书、史书、年鉴及地情丛书;负责旧志整理工作;指导市本级专业志、部门志的编纂工作;指导、审查、验收县(市、区)党史史稿、综合志书、乡镇(街道)志。
(三)加强党史、地方史志研究。组织专家、学者开展党史、地情研究,编纂出版专题地情资料书。负责全市党史课题研究,开展全市党史和史志业务培训。
(四)开展党史、新中国史、地方史志的宣传教育,参与举办重大党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。做好已出版党史、志书、年鉴等书籍的宣传、发行工作,充分发挥党史、地方史志书的资政育人作用。
(五)加强党史和地方史志信息化建设,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工具和技术,实现党史和史志资料的数字化、网络化,加强门户网站和史志信息库建设,为党委、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地情咨询服务。
(六)指导洛阳市中共党史学会工作。
(七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